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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方强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配置校医的建议》(第010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校医队伍建设不足的原因

  (一)现行的核编标准不科学。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省管编制,省编委按照“生师比”核定编制,此标准比较适合人口相对密集,学生人数相对饱和的学校。我市属于丘陵地区,人口居住较分散,教学点多,办学规模小,特别是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学生纷纷进入城区中小学,农村学校生源锐减,农村学校小班额班级更多,而课程必须开足、开齐,需要大量的教师。为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少有的进人机会全部用于公开招聘教师以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而请当地卫生院(所)帮忙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二)引进校医十分困难。一是学校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属于小群体。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规定,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按此比例设置,在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学校,其他岗位人员占比小,在经济待遇和主人翁意识上相对弱一些。二是学校非教专业技术岗位缺乏吸引力。按照校医岗位的职能职责,要求校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而校医岗位相对于社会医疗机构提供的岗位待遇来说有天壤之别,因此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不愿意报考校医岗位。导致即使在公招时设置校医岗位也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流岗,如市直属遂宁一中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公开考试招聘校医均因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报名而流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加强校医队伍建设。

  (一)科学核编,解决编制不足问题。积极向编制部门呼吁结合实际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在确定编制标准时,应综合采用生师比、班师比指标,科学定编,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规定,核定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编制。

  (二)科学设岗,加大公开招聘力度。指导各县(区)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每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时要充分考虑校医需求情况,科学合理设立校医招聘岗位和条件,积极开展校医岗位的公开考试招聘工作。

  (三)科学管理,加强校医队伍培训。一是将校医的培训纳入教育队伍培训总体规划,对校医队伍开展专业的卫生知识培训,着力提升校医队伍专业素质,解决校医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二是加强与卫计部门联系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特别是协调卫计部门在配备兼职校医、医务室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上给予学校大力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遂宁教育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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