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教体函〔2021〕115号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8号建议答复的函
罗楷楠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第68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我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当前的托管机构进行调研,发现由于家庭结构及社会现状,使得社会对学生托管的需求客观存在,“二胎、三胎”政策的实施还将逐步扩大这种需求。我局采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开展学校课后服务等方式解决学生下午三点半放学无人照看的问题。我们向代表汇报相关工作,代表表示教育部门可以作为规范托管机构的配合单位,做为主办单位在政策上缺少依据。
二、有关建议答复
(一)关于校外托管机构情况。规范校外托管机构,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关系广大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但《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校外托管”机构的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校外托管”机构多位于居民家中,一般无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也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关于各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根据2016年6月,原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6〕12号),《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食安办〔2017〕3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校外托管机构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供餐行为,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原料采购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强化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备案登记管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相应的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办法,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备案登记标准和从业要求,将校外托管机构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应急管理部门针对近年来兴起的“校外托管”服务,在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持续加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扑救初期火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同时,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开展了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增强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是教育部门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提示家长和学生在未经备案的“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关于开展课后服务情况。教育主管部门一直积极完善政策,推动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并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让学生愉快度过放学后时间,解决家长接送难问题。2019年1月,原遂宁市教育局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出台《关于制定我市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遂发改函〔2019〕163号),要求各县区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不高于每生每月180元,规范课后服务收费与支出,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2019年3月,在船山区率先启动课后服务试点,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9月起,逐步在全市启动课后服务。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园区部分学校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其中有113所小学,132889名学生,7586名教师;51所初中,18344名学生,2850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通过开展课后服务,学生课业负担大量减轻,家长后顾之忧有效解决,课后服务解决了放学后学生无人监管问题,减轻家长辅导家庭作业负担,大幅提升家长的教育获得感,违规补课顽疾有效遏制,推动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教育主管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管理办法,明确校外托管行业的定位和机构、人员性质等规定,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促进托管机构有序运营。同时,持续不断推动中小学校扎实开展课后服务,努力开辟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为广大家长排忧解难。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