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炳代表:
你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教育幼、小、初、高一体化高质量办学的建议》(第1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民办学校466所,学生11万余人。其中民办幼儿园436所,小学8所,九年一贯制4所,完全中学2所,十二年一贯制8所,中等职业学校8所。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依法依规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一)落实民办教育差别化扶持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37号)要求,积极落实民办教育差别化扶持政策。
1.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一是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市财政每年预算3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二是健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相对应的生均拨款、资助一体化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有效分担办学成本,落实收费动态调整,保障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3.实行民办学校分类收费政策。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4.落实民办学校税收优惠政策。精简办税流程,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落实中省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最新要求
1.中省最新要求。一是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要强调社会主义属性。二是对于拟新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新批、不新招、不新增。对于已有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存量要消化。三是国家依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社会资本可以进入职业教育类、高中阶段学校、普惠性学前教育、教育服务类(研学、实践基地等)和高等教育类(符合规划)。
2.我市具体举措。一是支持有需求的优质义务阶段民办学校
举办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的情况下,扩大办学层次,举办高中阶段教育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实现幼、小、初、高一体化发展;二是支持现有民办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管理,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