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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 印发《遂宁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11-10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市直园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育教学安排,持续拓展育人空间,引导学生走出教室、亲近自然、参与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遂宁市教育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制定了《遂宁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遂宁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遂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遂宁市委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遂宁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1月7日




遂宁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感知文化,在实践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锤炼品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川教发〔2025〕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春秋假制度。鼓励高中阶段学校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或秋假制度。

二、时间安排

春假、秋假放假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11月,原则上各安排3天。春假与4月清明假期形成连休,秋假在11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三至星期五。2025-2026学年秋假放假时间为11月12日-14日,以后学年放假时间由遂宁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严守“规范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地学校要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因调整安排春秋假而增加课程、课时。春秋假期应由学生及家庭自由支配安排,原则上不布置春秋假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室、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春秋假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

(二)聚焦“重点群体”,做好公益托管服务。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看护难”群体,各地工青妇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提供公益性兜底托管服务,要统筹安排好教师提供免费托管服务,组织开展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学生家长可自愿申请参加,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不得额外收取费用。学校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面向全体学生组织的春秋游、综合实践活动等如果与春秋假相连,其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的渠道列支,不得额外增加收费项目。

(三)落实“带薪休假”,大力支持亲子陪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等要以中小学春秋假制度为切入点,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安排等与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需求,支持员工陪伴孩子开展家庭旅行、亲子实践、本土文化体验等活动,增进亲子感情。

(四)提升“假期品质”,凝聚家校社协同合力。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体育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等公益场馆与本区域的春秋假安排紧密衔接,面向中小学生及家庭免费或优惠开放;文化广电体育旅游部门要整合文化、旅游等资源,推出公益性研学线路,提供丰富、优质的校外实践课程资源,增加优质运动项目和特色体育服务供给,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交通等部门要做好春秋假期间交通保障,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强化客运出行安全保障。

(五)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假期消费服务。各地教育、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研学旅游基地、研学承办机构等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各地各校以春秋假名义违规乱收费,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费用。

(六)筑牢“安全防线”,营造安心假期氛围。各地要通过政府官网、教育部门公众号、学校通知等渠道,提前向社会公布春秋假的放假时间和相关安排,做好有关配套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师生、家长和社会关切。要加强春秋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指导,通过主题班会、告家长书、家校群提醒等多种形式,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切实营造实施春秋假制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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