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晰权责清单。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科学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明确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24项行政权力。行政事项做到了主体责任落实、程序公开、办事透明、时限明确,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校校有章程,一校一章程”要求,指导各学校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管理的“宪法”总纲。同时,要求各校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建立“一校一制度”体系,形成汇编予以公布,便于师生了解查阅。并逗硬执行,维护制度权威。
三是综合各方力量。局机关设立信访接待室和举报箱,落实值班领导,畅通社会群众、学校师生申诉渠道。全市设立9个督学责任区,面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及时发现纠正学校违规行为。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文广、行政执法、卫健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