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18-02-27
|
||
| 来信标题 | 教师补课 |
||
| 来信内容 |
关于在职教师在学校鼓动学生去私人补习班上课,补习班老板会将收到的补习费用的一半分给学生所在学校的班主任,然后老师在补习班上课最少每一节课收取100元人民币。这样的事太普遍,曾经有人写信反馈给地方的教育局,但是没有结果,他们都是一个地方的,应该是地方保护主义吧!不知道你们市教育局会不会过问?
|
||
| 办理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