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9日
遂宁市教育局
来信时间
2020-06-17
来信标题
关于一年级新生报名问题
来信内容
局长您好,我们刚在物流港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今年九月份让小孩在这边读一年级,目前只签了合同交了定金,由于业主还有贷款,所以业主预约的银行最快还款日期是7月7日,要业主还款了才能过户,这样就错过了报名时间,我今天咨询了鹭栖湖小学,要合同或者房产证复印件,还要水电气的凭证,证明入住,也说不能到时九月份开学再去报名,请局长帮助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先拿购房合同报名,到时九月份我们再把所有该补的补齐,麻烦了,谢谢!!!
办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对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的关注,您向局长信箱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与来电人电话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到对方基本情况后告知遂宁高新区2020年秋招生政策:房产户儿童的界定标准是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购有住房并实际入住,而户籍没有迁入学区。房产户儿童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权在51%及以上的实名所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实际居住其中的生活证明(即6月份的水电气缴费凭证)。因对方所购房屋尚未过户,只签订了买卖合同。所以暂时无法明确房屋产权所属,进而无法确定其子女是否符合就读条件。若您在访问过程中还有什么建议和意见,欢迎直接与高新区社事局联系。(0825-6801070)

    高新区社事局   2020-06-23